您好(hǎo),歡迎訪問河南省種(zhǒ就家ng)子協會(huì)官方網站!

法規 發(fā)布日期:2008-05-13 11:02多照 來源:中國(guó)種(zhǒng)子信息網日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guó)農業部令
  第39号《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已經(jīng)2004年6月14日鐵物農業部第22次常務會(huì)議審議
通過(guò),現予發(fā)布,自20議放04年9月1日起(qǐ)施行。
  部長(cháng):杜青林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第一章總則第
  一條為加強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規範項目建設程序和行為,提高項目建設質高說量和投
資效益,根據國(guó)家有關短聽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适用于農業部管理的基本建設投照到資及其項目的申請、安排、實施和監督管
理。
  第三條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實行統一計劃,集中少文管理,分工負責,分級實施的管理體制。
  第四條農業部負責制定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審批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基本建城筆設項目
的基建财務、招标投标、工程監理、竣工謝件驗收及監督檢查等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規劃拿靜布局、前期工作、
組織實施、配套資金、監督檢查等工作。
  第五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實行領導責任制。
  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對(d技有uì)本轄區農業建設項目的實施負領導責任。
  項目建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對(duì)項目申報、實施、質量、資金管理及建成(吃話chéng)後(hòu)的運行等負總
責。
  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法定代表人按照各自職責對(duì)車員所承建項目的工程質量負
終身責任。
  第六條農業基本建設要嚴格遵循基本建設習錯程序。
  基本建設程序包括提出項目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jìn)行初步設公從計、施工準備、
建設實施、竣工驗收、後(hòu)評價等階段。
  小型和限額以下項目,可根據實際需要關可适當合并簡化程序。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農業水書基本建設管理隊伍的建設,定期
培訓基本建設管理人員,提高項目管理水平。
  第二章項目前期工作第
  八條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嚴格按基國知本建設程序做好(hǎo)前期工作。
  項目前期工作包括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的編制上說、申報、評估及審批,
以及提出開(kāi)工報告、列入年度計劃、完成(ché車笑ng)施工圖設計、進(jìn)行建設準備等工作。
  第九條項目建設單位根據建設需這車要提出項目建議書。項目建議書必須對(duì)項目建設的必要
性、可行性、建設地點選擇、建設内容與規模、投資估算及冷化資金籌措,以及經(jīng)濟效益年吧、生态
效益和社會(huì)效益估計等作出初步說(shuō)明。
  項目建議書應由建設單位或建設單位委托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寫。
  第十條項目建議書批準後(hòu),建設單位在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項目技術少聽可行性和經(jīng)濟合理
性的基礎上,進(jìn)行方案比金一選,并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可行性研究報告的主要内容包北不括總論、項目背景、市場供求與行業發(f玩文ā)展前景分析、地點
選擇與資源條件分析、工藝技術方案、建設方案與内容、投資估算與議熱資金籌措、建設期限與
實施計劃、組織機構與項目定員、環境評價、效益與新增能(n件湖éng)力、招标方案、結論與建議等。
  農業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應由具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編寫兒東。技術和工藝較為
簡單、投資規模較小的項目可由建設單位編寫。
  第十一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後(可雪hòu),建設單位可組織編制初步用鐘設計文件。項目初步設
計文件根據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内制森容和審批意見,以及有關建設标準、規範、定額進(jìn體這)行編制,
主要包括設計說(shuō)明、雜白圖紙、主要設備材料用量表和投資概算等。
  項目初步設計文件批準後(hòu),睡雪可進(jìn)行施工圖設計。
  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由具有相應工程設裡新計資質的機構編制,并達到(dào)規定的深度。
  第十二條重要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行房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在審批前,由農業部發(fā)
展計劃司會(huì)同有關行業司局統一組織評估。具相得體工作委托有相應工程咨詢資質的機構承擔。內日

  農業部根據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評估結果、投資政策、投資規模、道章以往項目執
行情況對(duì)項目進(jìn)行審查,按照審批權限媽來辦理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
  第十三條農業部和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以下權限對(duì)初步設線那計進(jìn)行評估和
審批:
  地
  方和直屬直供墾區承擔的中央投資600萬元以上的項目,以及農業部身匠直屬單位承擔的項
目,由農業部評估和審批;中央投資600萬元以下的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化通農業行政主管部
門評估和審批,批複文件抄報農業部備案。
  第十四條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總投資變更超過(guò)批準的項目建光老議書總投資10%以上,或初
步設計概算總投資變更超過(guò)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北我告總投資10%以上的,要重新向(xiàng)原審批動少機關
報批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施工圖預算員少總投資變更超過(guò)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總投資
5%以上的,要重新向(xiàng)原審批機關報批初步設計文件。
  第十五條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規範農業基本建設申報審批程電快序,明确職責,提高項
目科學(xué)決策水平。
  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申報審批管理規定由農業部另行制定。
  第三章投資計劃第
  十六條農業部根據國(guó)家固定資産投資、基本是讀建設項目管理、農業産業和農村經(媽拍jīng)濟發(fā)展有
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編制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劃,并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農業基本建設投資主要用于下愛需要中央投資建設的公益性、基礎性和示範引導性
農業項目。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原則上須形成(chéng)刀時新的固定資産和生産(業務)能(nén海很g)力,不得將(jiāng)下列
項目列入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劃:(一)投資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區站)的零星單台(件)設
備、儀器、器具購置和單項土建工程項目;(二)按規定由生産費用愛黃、行政費用,科研、教
育、培訓、技術推廣及其他行政、事(s讀家hì)業、外事(shì)費用列支的項目;(三)未按規定完成(chéng)前期工窗多
作、前期工作深度不夠或未按規定程序申報和審批用多的項目;(四)其他按照國(guó)家有關規定不
能(néng)在中央預算内基本建設投資中安排的項目或列支的費用。
  第十八條農業部發(fā)展計劃司在綜合有關司局意見的基礎上,廠人于每年第三季度編制下一年
度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劃草案,經(jīng)農業部常務會知雨(huì)議審議通過(guò)南吃後(hòu),報國(guó)家發(fā)展很動和改革委員會(huì)。
  農業部發(fā)展計劃司在國(gu我制ó)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huì)安排農業部業相年度投資計劃總量内,于每年4
月底前編制本年度農業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總體方案,報農業部常務會(huì)議讀體審定。
  第十九條建設項目必須在完成(chéng)全部前期西章工作,并按規定程序獲得批準後(hòu),方可列入年度
投資計劃。
  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劃按建設進(jìn)度統一分批下達。
  第二十條農業基本建設投資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組織秒房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截
留和滞留。
  第二十一條
  項目建設過(guò)程中因客觀原因造成(chéng)的超概算投資冷煙,必須經(jīng)農業部發(fā)展計劃司審核并報部領草線
導批準後(hòu),方可追加投資。
  建設過(guò)程中因申報漏項、自行變更建設性質和地點、提高建設标準、影兒擴大建設規模以及
管理不善等造成(chéng)的超概算投資,由建設單位自行負責,一律不冷玩再追加投資。
  第四章項目實施第
  二十二條
  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實施必須嚴格執行招标投标、工程監理、合同管理及竣工驗懂用收制度。
  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建設要堅持先勘察、後(hòu)設計、再志放施工的原則,嚴禁邊勘察、邊
設計、邊施工。
  第二十三條
  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紅線工、監理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都算儀器、設備、材
料的采購要依法實行招标。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進(jìn)行公開(kāi)白匠招标,确需邀請招标或不進(jìn)劇學行招标
的必須經(jīng)項目審批部門批準:(一)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開影萬元人民币以上的;(二)
儀器、設備、材料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設計刀站、監理
等服務的采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城學萬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單項合同估算低于本條第二
款(一)、(二)、(三)項規定的标員嗎準,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人民币以上的。們錢
  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招标投标管理規定由農業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條
  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施工依照有關規定但服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進(jìn)行監理女麗。
  土建或田間工程總投資在100萬元以上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或房屋類建築面畫還(miàn)積在1000
平方米以上的農業基本建設項目,必須由監理車畫單位進(jìn)行監理。
  第二十五條建設單位應嚴格審查監理單位的資質,依話花照有關規定确定相應資質的監理單
位承擔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工程監理工作。
  第二十六條監理機構受建設單位地影委托,對(duì)工程質量、投資使家裡用、建設進(jìn)度等内容進(jìn)行監
督管理。監理機構必須嚴格遵守工程建設聽金和監理的有關法律、法規、标準和技術規街河範,獨立
履行監督職責。
  第二十七條
  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設備材料采購都(dōu)動動要依法訂立合同,明确
質量要求、履約擔保和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建設單位要按規定通過(guò)招術也标确定施工單位。建設單位必須將(jiāng)工程發(fā)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高人
施工單位,不得將(jiāng)工程肢解銀就發(fā)包、轉包和違法分包,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chéng)本對內的價格競标,
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第二十九條
  建設單位必須在項目納入農業部年度投資計劃并下達第一次項目投資了地計劃後(hòu)的6個月内
開(kāi)工。因故不能(néng)按期開(kāi)工的,必須向(xiàn來這g)農業部發(fā)展計劃司申請延期開(kāi)工;延期以兩一男(liǎng)次為限,每
次不超過(guò)3個月。農業部第一次下達項目投資計坐老劃後(hòu),既不開(kāi)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因故不
能(néng)按期開(kāi)工超過(guò)6個月的,農業部將(jiā物路ng)暫停下達項目投資計劃,責令限期整改;整改達不到(dào)要
求的,撤銷建設項目,收回已下達的投資。
  第三十條建設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審批文件,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建設唱河性質、建設内
容、建設規模、建設标準等。确因客觀原因需變更的項目,按廠雪程序向(xiàng)原項目審批是房單位申請辦
理變更。
  第三十一條
  建設單位要督促施工單位和監理機用玩構履行職責,加強對(duì)施工各環節的質量監控,确保工
程建設質量。
  建設單位要會(huì)同監理機構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标準和規冷在範進(jìn)行施工,
督促施工單位建立健全工程質量保女木證體系、現場工程質量自檢制度、重要結構部位和隐蔽工
程質量預檢複檢制度。
  建設單位要建立健全設備材料質量檢查制度,嚴禁施工單位工吃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設計和
施工規定的材料和設備。
  第三十二條
  建設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基本建設資金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坐光(guó)家有關基本建設财務管理的
規定。
  建設資金必須按規定專賬管理,專款專吃頻用。
  第三十三條
  建設單位必須按照批準文件規定的期限完成(物員chéng)各項建設内容。
  項目建成(chéng)後(hòu),項目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呢了部門、農業部行業司局和發(fā)展計劃
司,按照項目隸屬關系、職能(néng)分工和審批權限,及理他時(shí)組織項目的竣工驗收,并對(duì)重點建設項
目做好(hǎo)後(hòu)評價城通工作。
  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管理規定由農業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條
  項目驗收合格後(hòu),建設單位要及時(shí)辦理竣務人工财務決算審批,并根據批複的竣工财務決算樹金,
辦理固定資産移交手續。
  對(duì)項目建設形成(chéng)的固熱店定資産,未經(jīng)項目原審批機關及國(guó)有紙也資産管理部門審批同意,任何
單位不得随意變更用途或擅自處置。
  第三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按照國(guó)家有關規定日頻建立健全項目檔案,及時(shí)收集、整理、紙校歸檔從項目提出到(dào)
工程竣工驗收各環節的文件資料,并事我在項目竣工驗收後(hòu),及時(shí)按規定將(jiāng)全部檔案場房移交有關部
門。
  第五章監督管理第
  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加強項目監督檢查分懂,确保工程
質量、建設進(jìn)度和資金的合理、安全使用,提高投資效益。
  建設單位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hǎo)項目監督檢查雜個工作。
  第三十七條
  農業部根據需要組織農業基本鐘門建設項目的專項檢查。
  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業部直屬單位要定期組織項藍我目檢查。
  農業建設項目監督檢查規定由農業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對(duì)年度樂制投資計劃執行不力,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
擅自變更建設地點、建設性質、建設内容白如、建設标準和投資規模,擠占、挪用、截留、滞留
建設資金或不落實配套資金,以及有其他嚴美讀重問題的項目和單位,視情節輕重電的采取限期整改、
通報批評、停止撥款、撤銷項目、收回投資、來來停止安排新建項目等措施,并建議追究有關單
位責任人的責任。
  第三十九條
  農業部建立農業基本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省級人民政村資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農業部
直屬單位要定期報送有關項目信息多雜。
  第六章附則第
  四十條本辦法所稱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農民不業部管理的基本建設投資,
以擴大生産(業務)能(néng)力或新增工程效益、增強農業發(f線關ā)展後(hòu)勁和事(shì)業發(fā)展能(n吃錯éng)力為主要目的而
實施的新建、改擴建、續建工程項目。主要包括種(zhǒng看來)植業、畜牧業、漁業、農墾、農機、鄉鎮
企業等行業的項目,以及農業部管理的科研教育、生态環保、農村能(néng)源、社訊靜會(huì)化服務、市場、
信息、質量安全等項目。
  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所稱農業基本建設投資,是指農業部安排的用于農業基本建黑大設項目的資金,包括
中央預算内基本建設資金、中央預算内專項(國(guó)債)資金,以及地方人民政府間自和建設單位與
之配套的項目建設資金。
  第四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是樹分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
人民政府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直屬的農業(農牧、農站水林)、畜牧、漁業(海洋漁業)、農墾、
農機、鄉鎮企業等主管部門。
  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所稱“以上”包括本數。
  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4年9月1日起(qǐ)施行。《農從短業部基本建設計劃管理辦法》(農計發(fā)[2002]17号
)同時(shí)廢止。

最新主推品種(zhǒng)